10.3969/j.issn.1006-7116.2006.05.003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与《高等教育法》冲突的法律问题
针对2002年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下发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办法与<高等教育法>发生冲突的事实,从确定冲突法律依据、冲突的原因、冲突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冲突解决的办法等方面进行论述,指出<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不是<高等教育法>中规定的学生必须完成的课程,它是检验学生体质健康的方法与手段,<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不应当作为学生毕业的条件.教育部和体育总局联合下发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与法律规定不符.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法律冲突、高等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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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11.37(世界各国体育事业)
2006-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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