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7116.2005.02.004
体育竞赛与版权保护
版权或称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的一个分支.我国现行的著作权法对保护的范围作了规定,也列出了一些限制性条款.体育领域中的智力成果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有些可以成为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有些则不能.这个问题解决得如何体现了我国体育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平.认为体育竞赛项目以及体育竞赛中技战术不适合著作权法的保护,著作权法保护的是智力成果的表现形式即作品,不保护其内容.
体育竞赛、智力成果、著作权法、保护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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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11.3(世界各国体育事业)
2005-05-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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