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1572.2004.05.001
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公司化研究
职业体育俱乐部是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法定条件,从事法定经营活动,以营利性为目的的职业体育机构.现在阶段我国的职业体育俱乐部存在产权不清晰、权责不明确,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设立公司化模式的职业体育俱乐部能解决资金,分散风险等作用,我国的职业体育俱乐部要走法制化之路,加强立法工作,完善相关制度.
职业体育、俱乐部、公司化、模式、必要性
G812(世界各国体育事业)
2004-08-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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