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417.2016.09.002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太阳能热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促进太阳能热发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可冉生能源法》有关规定,现就制定人阳能热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全国统一的太阳能热发电(含4h以上储热功能)标杆上网电价为1.15 元/kWh(含税).上述电价仅适用于纳入国家能源局2016年组织实施的太阳能热发电示范范围的项目.
国家发展改革委、太阳能热发电、上网电价、电价政策
F123.7;TM615;F426.61
2016-1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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