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度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财建[2009]128号)、《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129号)及《关于加强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财建[2010]66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申请2012年度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太阳能光电、组织实施、光电建筑、建筑应用、应用示范
TM615;F299.27;TK519
2012-06-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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