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417.2010.01.001
开创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新局面——写在《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通过之际
@@ 2006年1月1日<可再生能源法>正式实施,奠定了中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里程碑.2009年12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该法将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中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将进入新航程.
<可再生能源法>实施4年来,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可再生能源的产业发展,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现在,有针对性修改完善的新法为可再生能源的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奠定了新的法律基础.
可再生能源产业、可再生能源法、产业发展、修正案、新局面
F426.2;D922.67;F206
2010-04-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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