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问题抑或可受理性问题?——CAS上诉仲裁中的可仲裁性、可上诉决定与上诉期限
管辖权和可受理性是国际体育仲裁院(CAS)体育仲裁中无法回避的程序性问题.管辖权涉及CAS仲裁庭是否具有审理案件的权力,可受理性涉及CAS仲裁庭是否合适审理案件.而CAS体育上诉仲裁中可仲裁性、可上诉决定和上诉期限3个问题,是属于管辖权还是可受理性问题一直存在争议.通过分析这些具体程序性事项的内涵、性质,考察CAS、瑞士联邦最高法院的相关判例,认为:如果上诉案件不具有可仲裁性,仅会导致CAS失去对案件的管辖权,并不影响其他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案件享有的管辖权;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庭作出不可受理的裁决后,对未用尽内部救济的缺陷进行补救,随后继续向CAS提请上诉,用尽内部救济和可上诉决定的存在都与案件的实质性要素有关;如果将时限问题认定为管辖权问题,在违反了时限规定的情况下仍可向其他法院提起上诉,这不符合双方利益保护.由此得出:可仲裁性问题是管辖权问题,可上诉决定和上诉期限均为可受理性问题.
国际体育上诉仲裁、管辖权问题、可受理性问题、可仲裁性、可上诉决定、上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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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0-05(体育理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CTY010
2023-10-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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