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裁判人工智能化的正当性困境与应对
随着以大数据、机器学习为代表的人工智能技术在体育领域应用的兴起与发展,体育裁判人工智能化渐成趋势,机器开始部分取代人类做出裁判.综合运用文献资料、逻辑分析等方法,从正当性角度反思体育裁判人工智能化的趋向.研究认为,体育裁判人工智能化在主体正当性上存在着主体地位、主体能力、主体责任的缺失,在手段正当性上面临着数据基础设施和能动创新不足的困境,在程序正当性上存在着知情程序、亲历程序削弱的问题,在结果正当性上面临着结果一致性、结果客观性、结果效率性的悖论.由此之故,体育裁判人工智能化在当下的定位还只能是一种辅助性的工具,其"善假于物"作用的发挥还有赖于适用范围的厘定、裁判数据和算法的优化、正当程序的因应、裁判结果的控制等必要步骤.
体育裁判、人工智能、大数据、正当性
42
G80-05(体育理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ZD337
2023-04-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9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