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体育赛事承办的事权划分与府际协调
我国已成为国际体育赛事的承办大国,但相关事权划分仍有不明、不当之处,为更好承办赛事,有必要检视现行事权划分格局并探究优化方向.从事权划分三原则出发,国际体育赛事承办事权应主要被界定为共同事权.梳理北京奥运会、北京-张家口冬奥会和杭州亚运会的赛事筹办情况可知,相关事权配置系以地方为主、中央为辅,存在事权范围模糊、划分格局不稳固、部分事权与支出责任配置不善、协调机制缺乏等问题.就改进思路而言,建议中央政府承担更多事权,且其所承担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可根据各承办地在财力和行政能力方面的差异而有不同.相应地,中央政府应加大对承办地财政拨款的力度,确定拨款金额时须全面考虑各项影响因素并合理赋予权重.若条件允许,主办…展开v
国际体育赛事、事权划分、共同事权、支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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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0-05(体育理论)
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19SFB3045
2022-08-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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