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Shapley值法的农地经营权流转收益分配研究——以海口市施茶村产业合作模式为例
农地经营权流转中建立科学合理的收益分配关系有利于保障各利益主体的权益,维持稳定的合作关系,提升农业产业效益.本研究以海口市施茶村石斛产业合作模式为例,通过访谈获取不同合作模式下各主体成本—收益的数据资料,运用Shapley值法测算在新型合作模式下各主体的收益值及分配比例.研究结果表明,合作后在粗加工产品和细加工产品产业链中,农户、村集体和企业的收益均有明显提升,根据各主体贡献从理论上测算出农户、村集体和企业的收益分配比例在粗加工产品和细加工产品产业链中应分别为47.93%、5.17%、41.90%和7.92%、2.93%、84.15%,合作社提取收益的5%作为积累资金.因此,应提高农户和村集体的收益分配比例,降低企业过高的收益分配比例,在长远发展过程中,应让代表农户利益的村集体所有权价值得到充分发挥.
农地经营权流转、收益分配、Shapley值法、产业合作模式
F321.1;F832.4;D922.3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华中科技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大及交叉研究专项
2022-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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