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2229.2021.11.009
社会组织推动城乡区域协调的体制机制与政策支撑——基于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经验
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确认了市场机制与行政机制是继续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制度安排,同时将三次分配作为重要的社会机制纳入基础性制度安排中,而社会组织作为社会机制的重要主体,必将在推动共同富裕的实践中大有作为.改革开放以来,市场机制被重新带入我国公共管理变革和制度安排中,在此背景下生成的新公共治理更多地强调由公民与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合作供给公共事务,由此将社会机制带入公共管理中,实现了政府单一主体管理向多元主体共治的发展转型.如何解决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现状,是当前我国共同富裕的一个关键问题.而既有理论与实践较多地从政府和企业的视角关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忽视了社会组织作为社会机制在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那么,在推动共同富裕的背景下,社会组织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是什么?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的政策支撑体系又是什么呢?
城乡区域协调、机制与政策、体制机制、社会组织、示范区建设、组织推动、共同富裕、建设经验、政策支撑
F327;F724;C931.6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2022-0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