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2229.2021.01.019
1964年民法典草案的政治经济学化——兼论现行《民法典》中政治经济学条文的处理
1964年,我国在第二次起草民法典的过程中,力图摆脱苏联的控制与影响,从民法调整财产关系入手,采用财产关系就是生产关系的核心逻辑,找到了民法与政治经济学的切合点,即两者的规制对象都是生产关系.在此背景下,按照政治经济学理路起草的民法典草案,遵循了政治经济学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价值规律、按劳分配规律等基本理论框架,但因为缺少法技术要素而最终宣告失败.1979年,我国进行了第三次民法典起草,借助于翻译1964年《苏俄民法典》以及其他的学术资源,1982年的民法典草案基本实现了去政治经济学化.该草案也成为我国现行《民法典》的基础,但其中少量的政治经济学条款仍以隐含的形式保留在现行《民法典》中,对此宜进行适当处理.
民法典、苏俄民法典、政治经济学、学术本土化
F014.1;D913.3;A811
2021-03-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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