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2229.2020.12.025
大数据技术带来的社会公平困境及变革
大数据技术革命取得了显著的经济价值和治理效果,也引发了深刻的社会公平困境.大数据具有社会属性和计算属性,二者交织构造出不同的大数据伦理维度.当前的大数据伦理研究侧重隐私保护、数据安全、减少算法歧视等最低限度的伦理维度,却忽视了推动社会发展的更高伦理诉求,导致了区域和群体间的数字技术、资源和机会的分配不均.同时,大数据系统中数据生成、采集、分析、应用等各个环节叠加所引发的认知不足和利益关系失调问题,加剧了社会系统的歧视与不公平.为了化解大数据技术与社会发展的错位与断裂的危机,必须推动均衡化的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减少区域和群体间发展不平衡;并且构建具有责任性的数字化变革,加速社会融合、协同与创新发展.
大数据系统、社会属性、计算属性、大数据伦理、社会公平、责任性数字变革
G254.97;TP309.2;D630
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年度主题大数据与社会科学
2021-03-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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