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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2229.2020.06.016

“阐释”阐释了什么——兼论作为现象学的“深层阐释学”的可能性

引用
当前的中国阐释学研究,对于阐释主体和阐释活动都有着深入的思考.相对来说,作为“阐释”之第三维的阐释对象受到的关注比较少.文本或语言被视为当然的阐释对象,但阐释对象是不是仅指文本或语言?借助西方阐释学对于“语法的阐释”和“心理学的阐释”的区分,可以追究文本或语言背后的阐释对象,即体验.通过对体验这一最终阐释对象以及对其理解和把握的现象学分析,可以理解阐释的有限与无限的相互关系.在此基础上,一种在现象学的视域中得到理解和拓展的、跨文化与跨文明的“深层阐释学”,可以成为当代中国阐释学发展的理论资源.

阐释、阐释对象、体验、深层阐释学、现象学

2020-08-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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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与争鸣

1004-2229

31-1208/C

2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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