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2229.2017.11.020
孔子为政“五美”说与中国古代的财政——兼论税制上的任法令而坏制度
春秋时期,国家治理的基本理念,由原先的保证农业生产正常进行,转变为保证国家的财政税收.孔子论治政之“五美”,而以“因民之所利”为宗旨,在政治上是极富远见的.“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是孔子提出的国家治理的“国用”原则.其理据,即“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其道义,即“节用爱人”.前者讲治政的事理,后者讲政治的正当性.但是,随着“国用”增加,国家以法令冲破制度对税率的规定,成为家常便饭;在实际的国家治理中,“因民之所利”,越来越变得无足轻重.所以,从春秋以来,中国的统治者重税制的制定,却又不断地以增税的法令来破坏既定的税制,“总无名之暴征而立为常规”,成为中国历史上税制演进之常态.
孔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因民之所利、国用
F81;F72
2018-0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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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