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2229.2016.12.020
论我国司法解释权的重新配置——法治中国建设不可或缺的视角
新《刑事诉讼法》和新《民事诉讼法》的颁布对于诉讼体制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为保障两大诉讼法的顺利运行,“两高”都相继制定了司法解释,其在实践中发挥着甚至比两大诉讼法更重要的作用,加之司法解释目前的现状,再次激发理论界对“两高”司法解释权是否应当废除的争论.虽然司法解释存在诸多弊端,司法解释在我国依然具有存在的空间.但针对司法解释的乱象,对“两高”的司法解释权,应予以重新的合理配置,通过案例指导制度、检察机关司法解释权的限缩、裁判说理公开来保障司法解释的良性运行.
司法解释、废除论、保留论、重新配置
F12;D92
最高人民检察院一般课题“错案认定标准与责任追究制度研究”GJ2014C26
2017-05-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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