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2229.2016.12.018
新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定位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有可能因诉讼程序功能的扩张,与罪刑法定坚守间衍生紧张关系.这种紧张关系不仅会在观念上带来实体法的内部冲突,还会引起诉讼程序对司法实体公正的外部冲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应当从制度层面促使刑法对“从宽处罚”零散规定的统一,也应基于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的功能在诉讼程序上赋予“从宽”新的程序价值,建构出科学、合理的超越固有从宽制度之实体与程序的新的司法制度.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罪刑法定、司法制度、程序价值、实体公正
F83;F81
2017-05-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7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