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2229.2015.01.018
“源原之辨”与“古今通理”——继承和发展传统文化的方法论新探
任何一种社会文化的生成,都有“源”与“原”两个方面的综合成因,即“源原整合”.作为现实文化之“源”的优秀传统文化之所以能与现实之“原”相整合,就在于优秀传统文化中存有“古今通理”,此理对于今人来说具有现实的“价值对象性”.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其实就是对“古今通理”这种“价值对象性”的价值再创造,使之成为体现时代精神的现代价值.考析传统“民本”、“重义”、“贵和”的历史及其现代转化,充分证明“源原之辨”及“古今通理”对于继承和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具有方法论意义.
源原整合、古今通理、价值对象性、价值再创造、民本
G40;J30
华东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文化观念与核心价值”
2016-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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