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2229.2015.01.012
中国互联网治理:秩序、责任与公众参与
互联网在中国正在经历从技术应用工具到价值交流网络的蜕变,面对解构与建构并存的秩序震荡,控制论、自净论和共治论成为中国互联网治理的三种逻辑和实践探索.互联网的技术赋权和快速共识使得互联网治理形成某种秩序成为可能.多元主体、自我责任和参与是互联网治理秩序的核心要素,其中,多元主体共在是秩序博弈的必然,各主体自身的责任应当成为秩序的基础,多样化的参与形式应成为互联网治理秩序形成的关键.
互联网治理、秩序、责任、参与
TP3;U49
2016-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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