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2229.2014.11.010
共生体系的存在和持久性——对熊李力、陈雪飞先生的回应
共生体系对共存具有超越的意义.“共生”之超越“共存”,乃在于它强调了行为体之间不是孤立的,而是联系着的,相互之间存在着多种互动关系,它们是各个活跃的“生命”,在相互的行动中彼此激发生机.共生现象的普遍存在与事物生存生长的特性和规律启示了国际社会的成长之道.共生体系论具有进一步成长发展的广阔空间.
共生体系、东亚、同质共生、异质共生
S75;S68
2015-01-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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