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2229.2014.09.003
驳“腐败特赦论”
腐败面前没有特权,反腐败也一定不会有特区.社会主义改革正处于一个关键的节点上,社会主义的发展处于一个转折的临界面上.只要我们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推进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这一总体目标,坚持反腐败不动摇,按照宪法和党章的原则和价值的要求,逐步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着力打造让人民监督权力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制度平台和渠道,就一定能实现“建设廉洁政治”这一重大政治任务,让人民群众过上幸福和有尊严的好日子,有效地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最终实现社会主义社会的宏伟理想.
腐败特赦论、特权、制度反腐、依宪行政
D03;D26
2014-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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