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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2229.2014.02.006

要让农村宅基地流转起来

引用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全会这一决定,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也产生了一些疑问.其中一个较为普遍的疑问是,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自由买卖. 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与我国目前农村宅基地权利状况及存在的问题有关.我国农村宅基地归属经历了一系列演变,大体可归纳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土地改革初期.实行农民私人所有的土地制度,县级政府为农民颁发了《土地房屋所有权证书》,农民拥有宅基地所有权,宅基地和房屋可以自由买卖.第二阶段,社会主义改造初期.

农村、宅基地制度、八届三中全会、农民、改革完善、土地制度、房屋所有权、自由、县级政府、稳妥推进、社会主义、买卖、改革初期、产权抵押、私人所、状况、转让、住房、证书、演变

F30;D6

2014-03-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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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2229

31-1208/C

2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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