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2229.2012.09.013
公法社团:中国三农改革的“顶层设计”路径——基于韩国农协的考察
通过对韩国农协的考察,结合其发展状况和特点,探索我国农民组织化及三农改革的新思路,发现韩国农协与日本农协和中国台湾地区农会有所不同,在金融、流通方面更能体现农协这个特殊组织“法定机构”、“公法社团”的性质.因此,大陆应借鉴其经验,突破多年来农民组织化局限于私法领域的状况,尽快启动公法社团性质的综合农协战略研究,并纳入国家层面的综合改革配套试点.
农民组织、韩国农协、东亚农协、公法社团、三农改革
S-0;F12
2013-0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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