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2229.2012.07.016
政府在区域协调发展中的基本指向
区域协调发展是指各区域之间的经济社会发展的相互配合.区域协调发展具体体现在区域之间的经济关系协调、区域之间的产业结构协调、区域之间的收入水平协调、区域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协调、区域之间的主体功能协调等方面.在促进各个方面的协调发展中,必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与政府调控的作用,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其中,政府调控是为了弥补市场机制的失灵,各级政府应当在五大方面的协调中发挥重要作用,以便更好地实现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总体战略.
区域协调发展、政府作用、收入水平、公共服务、主体功能
G40;F1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批准号09BJL018;上海市重点学科B802;上海财经大学211工程三期的研究成果
2012-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5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