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2229.2012.05.018
谷歌之过抑或版权法之过——数字时代下的版权反思
谷歌公司提出建立数字图书馆计划,在版权世界里一石激起千层浪.赞成者认为这将实现人类最伟大的一个梦想,而反对者则声称这会摧毁整个文化创意产业.但不管数字图书馆计划能否成功,它都对现今法律当中的版权概念提出了严峻的挑战,逼得我们不得不反思:到底是谷歌之过,还是版权法之过?通过追溯版权制度的本源便可发现,版权的概念并非是一成不变的,数字时代的版权也应该与时俱进.
谷歌数字图书馆、版权、复制、传播
G25;G12
2012-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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