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2229.2011.05.010
自治民主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我国特别行政区的制度定位辨析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应确认为三种民主状态:人大制度体现的选举民主,政党与协商制度体现的协商民主,三大自治制度体现的自治民主.特别行政区制度是一项自治民主的基本政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符合我国基本行政制度的定性与定位,它是关于国家结构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有关国体和政体问题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有关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民族复兴和人民和谐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这项基本政治制度体现了国家理论与实践、地方自治理论与实践、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中国特色与时代特征.
自治民主、特别行政区制度、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
D62;D63
作者承担的全国人大基本法委员会相关课题的初步成果
2011-09-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3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