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2229.2009.11.005
中国古代缺乏以社会自治为前提的县域治理
@@ 中国古代,在国家实行官僚化统治之前,统治者各有其民.其时,人民是"自治"的;而"自治"的基本单位,是村社共同体.然而,履亩而税实行之后,村社共同体组织生产和分配土地的职能丧失,"自治"的能力随之削弱,并逐渐消亡.
中国古代、社会自治、县域治理、Autonomy、Social、Short、共同体、生产和分配、统治者、基本单位、村社、体组织、官僚化、职能、土地、能力、国家
H31;G25
2010-0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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