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4-2229.2007.04.008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视阈下的农民协会——现实困境和前景展望

引用
和谐社会不是一个没有矛盾和冲突的社会,而是一个有能力化解矛盾和冲突,并实现利益大体均衡的社会.和谐社会实现的关键在于建立一个如何使各社会阶层合理表达和实现利益的机制.在广大农民处于群体弱势的状况下,农民协会是表达和实现农民利益,实现利益均衡和调和矛盾的有效组织.如何在农民协会"应有所为而又难有所为"的困境中实现农民协会的有所作为,实现农民协会与县乡行政及其整个社会的共生、共益,对改善基层政府与民众的关系和和谐社会建设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农民协会、应有所为、难有所为、有所作为、共生

D6(中国政治)

2007-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31-35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探索与争鸣

1004-2229

31-1208/C

2007,(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