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2229.2005.11.011
对宗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的思考
用和谐的理念做好宗教工作,要求妥善处理好两对矛盾:一个无神论的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执政党,如何正确对待宗教;宗教界如何适应和谐社会构建的需要,正确发挥积极的社会作用.要依据有关政策和法规,努力开拓宗教在伦理道德、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的积极的社会功能;尽力化解宗教可能产生的消极社会作用.前者是主导性的,后者是预防性的,两者相辅相成.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宗教的社会功能、党的宗教政策
B9(宗教)
2006-04-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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