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2229.2003.11.011
社会公共管理必须从运动化范式走向常态化范式
@@ 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解决社会的公共问题,这是政府作为公权机构所必须承担和履行的"公共性"职责,也是社会正常运转的必要前提.然而,一段时期以来,我们的一些政府职能机构在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中,经常采用运动化或突击化的措施加以整治.
公共管理、运动化、范式、常态化、职能机构、政府作为、公共问题、公共事务、公共利益、必要前提、公共性、职责、整治、维护、措施
D6(中国政治)
2004-08-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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