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2229.2002.08.009
对医疗鉴定制度的几点看法
@@ 医疗鉴定是医疗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的核心制度.但是,在医疗机构还隶属于行政部门的条件下,由医疗行政部门制定的医疗鉴定规则及实际上由医疗行政部门组织的医疗鉴定,难以避免地具有维护部门利益的先天缺陷.这一缺陷在1987年制定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中充分表现出来.今年9月1日即将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革除了原来<办法>中的一些缺陷,然而,从总体上看,仍延续了医疗行政鉴定制度.从我国医疗法制建设的发展看,笔者对此提出几点看法: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行政部门、医疗鉴定、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先天缺陷、医疗机构、鉴定制度、鉴定规则、核心制度、法制建设、部门组织、部门利益、维护
D6(中国政治)
2005-03-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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