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566.2020.01.019
“一带一路”背景下反腐败的国际预控合作机制
从反腐败的国际预控合作的具体路径来讲,可从风险控制、信息互通、企业合规监管以及民间反腐交流等方面进行国际合作,从而实现腐败犯罪的有效预防.除此之外,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的立法思考,发挥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指引和惩罚作用,从而更有效地预防和打击腐败.
一带一路、国际合作、腐败预防、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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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392(中国法律)
本文系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国刑法立法现代化的理论基础与路径选择研究”;本文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2020-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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