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566.2017.04.023
论主观意思对破产撤销权的效力影响
破产法中的撤销权是民法中撤销权的延伸,然而偏颇清偿仅涉及破产财产内部的分配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偏颇清偿撤销权属于破产法特有的撤销权.偏颇的意思是有失公正.因此,如果将《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撤销权理解为对偏颇清偿行为的撤销权,其构成要件理应包含行为人的主观意思,但是如果将破产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理解为对个别清偿(中性的)行为的撤销权,其构成要件是否包含行为人主观意思值得商榷.本文从破产法的立法目的出发,尝试从其私法和经济法两个角度出发探讨行为人主观意思对偏颇清偿撤销权的效力影响.
偏颇清偿、破产撤销权、主观意思、立法目的
D922.291.92(中国法律)
2017-09-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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