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566.2017.04.017
论我国社会组织自治行为的司法监督及其完善路径
非政府非营利的社会组织已成为社会管理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自治的深入,多种类型的社会组织在我国得以快速发展,由其所引发的法律问题逐渐凸显.在解决组织的管理权与其成员权益之间的矛盾纠纷问题时,现存的法律制度缺乏有效路径.完善对社会组织自治行为的法律监督有待于司法介入,通过司法审查维系社会组织的公益性,保障组织成员的权益,确保法治原则在社会治理领域得以全面落实.扩大行政诉讼调整的范围为完善社会组织自治行为的司法监督提供了可行的方式.
社会组织、司法监督、权利救济、行政诉讼
D926.4(中国法律)
2017-09-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7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