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9-6566.2017.04.004

新形势下的抽象行政行为不作为

引用
抽象行政行为在我们生活中普遍存在,在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实施和救济越来越规范的前提下,抽象行政行为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而其中抽象行政行为不作为也成为对抽象行政行为审查的关键所在.随着司法改革进程的不断加深,行政类法律法规也根据社会的需要做出了相关的修改,其中对抽象行政行为不作为的审查也做出了改变,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可以对部分抽象行政行为进行附带性审查.但是对抽象行政行为不作为这一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行政机关由原来的不想作为转变为不能作为,行政主体不明确,行政执法专门力量的缺失等问题一一浮现.要想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明确审查主体,拓宽监督途径,将抽象行政行为不作为纳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审查范围,并将其对公民造成的损失纳入国家赔偿体系.

抽象行政行为、不作为、行政复议、行政主体

D630.1(国家行政管理)

2017-09-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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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行政学院学报

1009-6566

62-5123/D

20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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