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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9-6566.2006.03.027

加强虚假出资民事责任追究

引用
在虚假出资问题上,现存的法律责任追究方式仍未能从根本上弥补债权人的损失,同时容易滋生公司法人人格滥用等种种弊端.虚假出资民事责任可分为公司实有资本已达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以及未达最低资本要求两种情况区别对待,它更加注重对债权人权益的保护.

虚假出资、民事责任、公司、股东

D922.291(中国法律)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9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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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行政学院学报

1009-6566

62-5123/D

2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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