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566.2003.02.013
法官的权力限度
司法改革应围绕法官的权力限度而展开.诉讼的公正和法律家的特性要求法官在诉讼中扮演消极被动的角色.法官应把主导诉讼进程的权力交给控辩双方行使.全面参与模式并不是刑事诉讼的理想模式,我国的司法改革应确立法官消极中立,控辩双方平等对抗的理想格局.
权力、限度、法律家
F915.1
2004-04-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46-49
10.3969/j.issn.1009-6566.2003.02.013
权力、限度、法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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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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