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566.2002.04.009
市场道德与市场立法新视角
符合价值规律、符合政府角色转换的市场立法是实现我国市场竞争公平化、经济发展集约化的重要和必要条件.当前出现的不少市场"空白",并非是一个能够简单地从立法数量、立法技巧上加以解决的困难,它直接涉及在宏观经济运行模式改革之中所牵涉到的一系列深层次的利益分配关系,以及反映这些关系的传统市场道德观念的变迁.机制的革新也许并不是太过于艰难,难的是往往于无形中支配市场价值取向和法律适用标准的某些道德观念之扬弃.
市场经济、市场道德、市场立法、市场交易
D90(法的理论(法学))
2004-04-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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