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566.2001.02.005
我国社会主义人权的本质特征
实践充分证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够实现绝大数人的人权,社会主义是实现充分人权的必由之路.在理论上,社会主义制度把个人解放与人类解放、形式上的人权与事实上的人权真正统一起来,使广大人民真实地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在实践上,建立以生产资料公有制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为基本特征的社会主义制度,并使之通过改革不断自我完善,是社会主义中国维护和促进人权的基本途径.
社会主义、人权、改革开放、民主与法制
D08(其他政治理论问题)
2004-04-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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