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时期的郡尉与县尉——以出土简牍等有关考古材料为例
班固《汉书·百官公卿表》中关于秦汉时期郡尉与县尉的记述有严重漏缺,影响了人们对于当时我国地方行政制度性状的全面认识.由宋代洪适所著《隶释·隶续》一书中所收录的汉代碑刻以及当代所出土居延汉简与尹湾汉墓简牍中有关郡尉与县尉的一些内容来看,我国秦汉时期的地方行政设置中民政、民事与军事、治安的管辖已经有了系统的分立与条块的分割,地方上不是实行的一头政治;相对于后代,秦汉时期在各地的统治据点要多.亦即,当时它们每个郡之中几乎都多出了两个郡城(即两部或三部都尉),而每个县也是这样(即有的县县尉单独有自己的小城).
郡尉、县尉、居延汉简、尹湾汉墓简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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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07(通史)
2014-03-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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