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数据视域下的国外被遗忘权法律规制发展动向研究
伴随着开放数据运动中个人信息保护所面临的巨大挑战,2012年,欧盟在个人数据保护立法草案中正式提出“被遗忘权”的概念,试图有针对性地加强网络环境下的个人信息自决权,主张民众有权要求相关机构删除与个人有关的信息.本文阐述了在开放数据视角下被遗忘权的概念及随之演化出的数字化特征,着重介绍了欧盟、美国等国家的立法状况,并探讨了相关国家的责任实施及搜索引擎公司对该项权利的落实与实践操作,继而提出在我国本土化构建的过程中应当合理界定被遗忘权的概念及法律属性,以在开放数据运动中对个人信息予以保护,并加快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进程.
被遗忘权、删除权、开放数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律规制
G350(情报学、情报工作)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数据开放与数据安全的政策协同研究”15ATQ008及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国外被遗忘权立法进程分析与评价”YJSCX2015-064HLJU系列研究成果之一.
2015-10-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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