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266/j.issn.0252-3116.2014.23.007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多国比较研究
通过对瑞典、英国、法国、德国和俄罗斯等欧洲国家与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在协调信息公开法与保密法关系、界定例外信息范围、规范保密审查流程和完善救济制度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借鉴域外经验,提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完善对策: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立法层次,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保护个人隐私;采用列举方式界定例外信息范围,有效限制自由裁量权;运用要素检测方法,区分处理例外信息;设立独立第三方专门机构,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密之间的纠纷.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法、例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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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50(图书馆学、图书馆事业)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与欧美政府信息公开中信息安全审查机制及保障制度比较研究”项目编号:11BTQ030和深圳创新思想库项目“政府信息公开与信息安全管理问题研究——以深圳为例”项目编号:SXK1220研究成果之一.
2015-0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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