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663/j.cnki.lj.2022.12.002
比例原则视域下数字公共图书馆著作权限制问题研究
数字公共图书馆本应为宪法赋予公民的受教育权及文化发展权提供行权路径,但相关法律修订后却并未使其摆脱频繁的侵权诉讼,并且其运作机制的最终利益流向大都指向了数据库商.现有理论界的纾困路径以及实践破局手段皆带有强烈的功能主义立场,缺乏有效的方法论作为论据支撑,当前图书馆仍面临着"侵权指控+数字化转型+单向公益性+社会任务"等四重局限.比例原则具有本体论和方法论双重含义,可同时分别用于对著作权法和对著作权的限制,故可以比例原则为统领性原则,以合理使用为核心准则,辅以技术措施、空窗期设置、惩罚性赔偿等进行制度建构,搭建双向公益为要求的三段式限制布局,以期数字公共图书馆可以在私权限制、权利保障以及社会教化之间谋求衡平.
数字公共图书馆、比例原则、著作权限制、方法论、双向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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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41;G250.76;G40-011.8
中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2020zzts008
2023-03-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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