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663/j.cnki.lj.2019.03.001
《马拉喀什条约》视域下读屏软件的法律之困与疏解之道
视觉障碍人士等因生理之虞而有障碍于阅读者,其阅读之权利亦应得以保障,《马拉喀什条约》即以此为旨趣.然而,条约作为国际法之一隅亦为上层建筑,落实到实践以求予障碍人士以阅读之便方为应迎所需.读屏软件作为新生技术在实际生活中为阅读障碍人士带来方便,其与《马拉喀什条约》之精神不谋而合,但这一技术却有侵权之隙.技术中立原则并不能成为一项技术放肆侵权之理由,而一味限制亦将遏制新兴技术之发展.故从《马拉喀什条约》之规定出发,从法律层面再到技术模式探寻对读屏软件之规制,以求此技术既造福于阅读有障碍人士又不至逾法方是正举.
马拉喀什条约、阅读障碍人士、读屏软件、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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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41;R77;R197.32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基金项目;西南政法大学专项资助重点项目
2019-05-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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