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文化发展的理性选择
●访谈提问:王教授,您主要从事图书馆学基础理论与图书馆史研究,近年来一直非常关注民间图书馆发展,致力于推动城市与农村基层民间图书馆的建设,并著有《弱势群体知识援助的图书馆新制度建设》《民间力量建设图书馆的政策与模式》等.请您从专家的角度来谈一谈“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图书馆)服务”如何更好地体现其公共性、公益性、服务性.关于公共性、公益性、服务性,我认为都是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尤其是图书馆的基本属性,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不仅能够保障图书馆的这些属性,而且还能加强、扩张这些属性.为什么这样说呢7我们先看一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这个概念,这个概念矫正了我们以往对图书馆事业的理解.过去我国图书馆事业,主要是由几大系统、几大层级的体系构成,它契合的是行政权力主导的科层体系制度,是从上到下进行的制度安排.而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概念下的图书馆事业,强调的是自下而上的制度安排,契合的是契约分权主导的扁平体系制度.而这种制度的建立无疑有助于图书馆的公共性、公益性、服务性诸多职能的更好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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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中插4-中插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