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界有关著作权问题的诉求必须通过积极参与著作权法修订才能有所实现
访谈提问:作为中图学会图书馆法律与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主任,2006年您和图书馆界的其他代表三次参加国务院法制办主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会,使得图书馆及其代表的公众的呼声和利益在《条例》最终版本中得到了一定的反映.当前,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仍在进行中,国务院法制办征集的意见中代表公共利益的呼声偏弱.《数字时代知识发现海牙宣言》的签署是否有助于改变现状?您正在参与的我国公共文化服务立法工作能否对著作权法增加权利限制条款、保障权利人和公众利益的平衡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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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前插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