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敏感信息保护的欧美经验及其启示
“互联网+”场域下,欧美立法中对于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已显得捉襟见肘.欧美新一轮的立法改革重点对个人敏感信息作出特别规定:重新定义敏感信息、强化消费者对个人敏感信息的控制、加重经营者的责任、改善消费者个人敏感信息跨境传输.我国应借鉴欧美立法经验,引入具体场景的风险管理理念作为立法径路,以“关联性”定义消费者信息、“动态管理风险”强化消费者对信息的控制、“隐私风险”差异化标准划定经营者责任,建立配套管理体系保证消费者信息跨境流通.
个人敏感信息、欧美经验、具体场景理论、风险管理理念
G251.3;D913(图书馆学、图书馆事业)
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2017年度人权专项研究项目“论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财产赋权之经验与逻辑”的研究成果,项目HR12017b05
2018-03-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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