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立法侧记(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建立了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基础法制框架,体现了一种立足当下的、理想与现实的平衡.立法过程中,有关数字时代的公共图书馆建设、政府发展公共图书馆事业的主体责任、文献信息资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问题的条文变化,反映了有关方面围绕这些关键问题的思想交锋,深刻体现了我国公共图书馆立法思想与时俱进的发展变化,体现了立法工作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图书馆事业转型发展需要的积极同应.但是,这部立法在推动公共图书馆考核评估制度改革、支持公共图书馆馆藏建设专业化发展,以及保障公共图书馆工作人员职业发展等方面仍有其不足之处,有待进一步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制度予以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图书馆立法、数字图书馆、政府责任、馆藏资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
G259.20(图书馆学、图书馆事业)
2018-03-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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