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325X.2016.01.008
数字化环境下的图书馆法律条例框架
早上好,女士们,先生们,非常感谢中国图书馆学会邀请我来这里为大家演讲.我来自德国柏林,德国是欧盟的—个重要组成部分,德国的图书馆学会与欧盟各成员国的图书馆学会一直是密切相关的.随着数字化环境的不断变化,图书馆作为一个知识传播媒介变得越来越数字化、现代化,也承载着让人们获取知识的重要作用.我今天主要讲的是以下五项内容:一是国际图联的趋势化报告;二是版权法如何适应数字化环境;三是图书馆获取电子多媒体的渠道;四是在数字化时代,数据保护和个人隐私;五是德国或欧洲其他国家在立法方面是如何适应数字化环境的.
数字化、环境、图书馆法律、条例、德国、学会、电子多媒体、获取知识、数据保护、其他国家、欧盟、国际图联、个人隐私、传播媒介、现代化、成员国、版权法、组成、中国、演讲
G25;B84
2016-05-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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