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325X.2015.05.001
数字信息资源呈缴制度中的主体权益探析
呈缴制度是数字信息资源得以长期保存的法律基础.呈缴者、管理者和受缴者构成了数字信息资源呈缴制度中的三大主体.数字信息资源呈缴制度中的主体是呈缴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首要因素,只有对他们的权益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使呈缴者和受缴者的权益得到保障,才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数字信息资源呈缴制度得以有效实施,进而实现呈缴制度的立法目标,即实现人类文化遗产的长期保存和有效利用.
数字信息资源、呈缴制度、主体权益、信息资源保存
G253(图书馆学、图书馆事业)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数字信息资源长期保存机制及法律保障研究”,项目13XTQ006;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数字图书馆法律属性及其法律责任研究——类型化的研究视角”,项目10M00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2016-05-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4-8,12